政策 2025-09-05 10:30:47 來源: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相關單位:
??經研究,決定在《關于明確延續執行人才安居保障補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蕪市建〔2024〕29號)的基礎上,優化調整人才安居保障政策補貼范圍,現將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自2025年10月1日(含)起,不再補貼新購買的二手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其他要求仍按原政策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明確延續執行人才安居保障補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蕪市建〔2024〕29號)
??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財政局
??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家稅務總局蕪湖市稅務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關于明確延續執行人才安居保障補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經研究,決定調整并延續執行《關于貫徹執行﹤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規定﹥提供人才安居保障事項的通知》(蕪市建〔2019〕51號),現將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政策適用對象由“在我市就業創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或具有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已享受過同類型財政補助政策的人才除外)”調整為“在我市非企業單位(含機關、事業單位、高校、醫院、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等)就業創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或具有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已享受過同類型財政補助政策的人才除外)”。其他要求仍按原政策執行。
??二、如涉及退回補助,申請人可在各區經辦部門或市民服務中心二樓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臺稅務崗)咨詢辦理補助退回事項,并憑銀行繳款回執申請辦理繳稅和產權轉移登記。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貫徹執行﹤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規定﹥提供人才安居保障事項的通知》
??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財政局
??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家稅務總局蕪湖市稅務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貫徹執行《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
??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規定》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事項的通知
??為優化我市人才發展和創新創業環境,吸引各類優秀人才在蕪安居樂業,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蕪政〔2019〕10號)精神,現就我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構建人才安居保障制度,通過提供購房補助、契稅補助等方式,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保障和改善我市人才安居條件。
??二、適用對象及實施時間
??1.在我市就業創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或具有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已享受過同類型財政補助政策的人才除外)。
??2.上述人才在我市就業創業,在蕪湖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滿12個月,以家庭為單位在市區購買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簽訂購房合同,經住建部門網上備案(二手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
??3.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申請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三、安居保障補助標準
??1.在我市就業創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技師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補助標準為所購房屋需繳納房產契稅和2萬元安家補助的總額。
??2.在我市就業創業的專科學歷高校畢業生或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高級工職業資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補助標準為所購房屋需繳納房產契稅的50%和1萬元安家補助的總額。
??四、申報材料
??1.《在蕪就業創業人才安居保障補助申請表》、《在蕪就業創業人才安居保障補助申請承諾書》(詳見附件,申請人可到各區經辦部門領取)。
??2.申請人身份證(已婚的申請人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書登記為共有的申請人提供所有共有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3.所購房屋不動產權證書(一手房需附購房合同)。
??4.所購房屋契稅完稅證,購房發票。
??5.申請人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以購房時點為準,即購房時必須滿足學歷、職稱或資格條件)。
??6.申請人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且申請時仍持續繳費的就業證明材料。
??五、安家補助申請程序
??人才安居保障補助相關工作由所購房屋坐落地所屬區(含經開區)負責辦理,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明確具體經辦部門,負責購買本轄區范圍內商品住房的就業創業人才申請安居保障補助工作。
??購房人在辦理所購商品住房不動產權登記后,向房屋坐落所在區經辦部門申請安居保障補助,一套房屋僅接收產權人其中一人的一次性申請,不動產權證書上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共有人的,需要攜帶所有產權人的涉及第四條“申報材料”的相關資料。
??1.各區經辦部門以購房人家庭為單位(即:購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申請,根據查詢結果由區經辦部門結合所購房屋須為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不包括躍層面積;有躍層面積的,總建筑面積減去躍層面積的剩余面積應小于144平方米)認定是否為首套普通商品住房,首套房的認定參照附件規定。
??2.學歷證書由各區經辦部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證書網上查詢系統,根據查詢結果蓋章確認。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證書無法查詢的,購房人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學歷頒發單位證明(含頒發單位公章、經辦人、聯系電話及官方網站)。海外留學生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未經授權的企業內部評定的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不得作為認定標準。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根據頒證單位,由區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查詢后蓋章確認。無法確認的,經向對應的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查詢后,由區相關部門蓋章確認。
??3.申請安居保障補助涉及的所有資料均須查驗原件,收取復印件。審核受理周期統一為每月20日前,60個工作日內完成兌付,單項審核周期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各發放單位在發放安居保障補助時,必須在申請人不動產權證書扉頁加蓋統一樣式補助印記,注明補助類別和補助金額。
??六、其他事項
??1.按照《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蕪政〔2019〕10號)和本通知的規定,在蕪就業創業人才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享受安居保障補助的,自不動產權登記之日起3年內轉讓的,需退回已享受的契稅和安家補助。不需退補的認定參照附件規定。
??2.房屋所在地區經辦部門應在購房人享受補助政策后兩周內,及時將享受補助購房人信息反饋市不動產登記、不動產交易部門,由市不動產登記部門會同市不動產交易部門在信息系統中對房屋轉移登記或交易進行備注或期限限制。
??3.本通知中,契稅補助資金由房屋所在地區級財政承擔,安家補助資金由市、區財政按4:6比例分擔。
??4.本通知由市住建局、人社局、財政局、稅務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工作職責范圍負責解釋。
??5.申請人所提供申報資料須作為檔案留存在各區經辦部門備查,各區經辦部門每年一季度向市財政局報送上一年度相關受理、審核及資金兌付明細情況(電子數據)。對提供虛假材料惡意騙補(含應退未退)人員,一經查實,嚴肅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并計入誠信檔案。
??6.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就政策落實情況,適時開展審計監督。
??7.我市高校畢業生購房補助審核發放平臺建立后,申報、比對、審核、發放、退補等操作按照平臺要求辦理。
??8.市轄四縣可參照單獨制定人才安居保障政策。
報告|上半年租金回報率跑贏理財收益率
2025-09-02部分城市“回本”只需30年。財稅政策精準施策,房地產行業獲支持
2025-09-01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享受單獨留抵退稅政策。事關房地產!城市高質量發展“路線圖”明確
2025-08-29加快城市發展方式轉型,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2025年第二季度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狀況報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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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接受反洗錢監督管理和自律管理。前7月全國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98萬個
2025-08-27分地區看,河北、遼寧、重慶、安徽、江蘇、上海等6個地區開工率超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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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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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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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